关于《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红山大道747号,地块东至红文路,南至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西至杭州红山热电有限公司,北至萧清大道。地块总占地面积29356.75m2,合计44.04亩,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79231°,北纬30.231107°。
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创办于1983年4月,是一家专业印染涤、棉、麻等中高档织物的加工企业。为加快推进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开创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力做好红山农场非住宅房屋征迁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开创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按照临空管委会决策部署,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厂区国有土地上的厂房建筑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企业于2025年1月停产并开始拆除,拆除工作由企业自行完成。截至目前,厂区厂房、仓库、办公楼、生产设施、三废处理设施均已拆除,地块平整完毕。
地块历史上为滩涂、农田和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行业代码1752化纤织物染整精加工),原用地性质包括农用地、工业用地,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商务金融用地(0902)以及公园绿地(1401)/体育兼容用地(0805),其中公园绿地为社区公园,属于《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丙类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浙江省土壤污染管理办法》、浙环发〔2024〕47号文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责任人应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浙江环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受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委托,对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浙江环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编制了《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采样方案》。并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咨询意见,我单位对调查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5年12月委托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调查方案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
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7日、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9日,检测分析时间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9日、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3日。在此基础上,我单位根据相关调查技术规范和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送审稿)。2026年5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会同规划和自然资源萧山分局组织召开了《杭州萧山红山染整有限公司退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并通过评审,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修改意见。本报告已根据专家组意见完成补充和修改,相关内容已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S1~S28)、15个地下水采样点(GW1~GW11、SGW1、SGW7、SGW10、SGW11),地块外共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1个地下水对照点(DZ1/DZGW1),共分析土壤样品160个(包括地块内156个、对照点4个)、地下水样品16个(包括地块内15个,对照点1个)。
土壤检测结果:
根据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61项,包括pH、GB36600-2018必测45项、锑、总铬、锌、钴、3,3-二氯联苯胺、2-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4-氯苯胺、4-溴苯胺、溴苯、偶氮苯、多氯联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土壤样品61项检测项目中,检出31项,分别为间二甲苯+对二甲苯、pH值、氟化物、锑、汞、铬、铜、钴、锌、砷、镉、镍、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苯、多氯联苯、氰化物、邻二甲苯、铅。
二类用地区域:地块内土壤检出项中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锑、汞、铜、钴、砷、镉、镍、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苯、多氯联苯、邻二甲苯、铅等指标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氟化物、氰化物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中非敏感用地筛选值。
一类用地区域:地块内土壤检出项中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锑、汞、铜、钴、砷、镉、镍、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苯乙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苯、多氯联苯、邻二甲苯、铅等指标的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氟化物、氰化物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附录A中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84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基本35项,土壤中必测45项除去与地下水项中重复因子外35项、锑、总铬、钴、甲醇、3,3-二氯联苯胺、2-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4-氯苯胺、4-溴苯胺等、溴苯、多氯联苯、总石油烃、AOX、丙烯酸。地下水样品84项检测项目中,检出39项,分别为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镍、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铁、锰、1,2-二氯乙烷、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甲苯、AOX、锑、甲醇、总石油烃、1,1-二氯乙烷、丙烯酸、氯甲烷、3,3'-二氯联苯胺。
二类用地区域: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镍、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铁、锰、1,2-二氯乙烷、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甲苯、锑基本指标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1,1-二氯乙烷、总石油烃、3,3'-二氯联苯胺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低于其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甲醇、氯甲烷均低于参考EPA标准;AOX检出值均低于参考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一类用地区域: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镍、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盐、氯化物、铁、锰、1,2-二氯乙烷、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甲苯、锑基本指标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1,1-二氯乙烷、总石油烃、3,3'-二氯联苯胺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低于其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甲醇、氯甲烷均低于参考EPA标准;AOX检出值均低于参考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3中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地下水风险评估:亚硝酸盐、碘化物、锑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毒理学指标;丙烯酸无相关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亚硝酸盐、碘化物、锑、丙烯酸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NAPLs代表性样品检测情况:根据土壤和地下水全扫结果可知,整体上未发现与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生产相关的特征性有机污染物,也未出现浓度异常或大范围富集情况。因此,本次全扫检测表明,地块无NAPLs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本地块后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和商务金融用地(0902)的区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用途要求;后续规划为公园绿地(1401)/体育兼容用地(0805)的区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无需启动下一步详细调查。
本报告仅针对调查时土壤环境质量作出评价,仅作为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管理依据。
